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2022年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復核及新增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9-19 13:01 來源: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云政辦發[2022]68號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區2022年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復核及新增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部門:

為按時完成全區2022年住房保障對象租賃住房補貼審核及申報工作,根據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規范城鎮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見》(同政辦發[2014]71號)、《大同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同政辦發[2014]148號)、《大同市擴大公租房服務對象、推進租購并舉、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實施細則》(同政辦發[2017]2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就全區2022年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復核及新增申請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審復核對象條件

(一)年審對象

2022年1月1日前享受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的全部對象。年審對象應在年審期間主動到所在街道、鄉鎮(單位)進行年審登記,凡未進行年審登記的,視為主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

(二)年審條件

1.復核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可以進行年審。

①云岡區城鎮居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的大學生;

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9102元(云岡區2021年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③住房標準: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自有住房總面積低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2.在復核中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取消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

①未按時參加年度復核的;

②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收入或住房面積超出住房保障標準的;

③在3年之內轉讓過住房,且建筑面積超過保障面積標準的。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并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④申請對象3年之內自有住房被拆遷的,其建筑面積超過保障面積標準且已獲得補償安置的;

⑤申請對象家庭成員在市場管理部門注冊法人或個體工商戶,且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的;

⑥申請對象家庭成員擁有家庭用車稅后8萬元以上或經營性機動車稅后15萬元以上以及購車2輛以上的,且購車在5年以內的,但車輛在上年度已交易并辦理過戶手續的除外;

⑦申請對象擁有非居住類房屋(含營業房、寫字樓等)的,但非居住類房屋出賣、贈與、析產、判決、司法裁定等已滿5年的除外;

⑧申請對象家庭成員中有經濟組織和人事部門審批的財政供養人員的,企事業單位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或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不滿5年的新就業職工除外;

⑨申請對象已經享受住房保障實物配售、房改房、單位集資建房、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搬遷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⑩其他不得申請的情況。

(三)年審復核需提供的資料及程序

1、參加年審的享保家庭須填寫《云岡區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復核登記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提交家庭成員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證;屬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工作單位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本人出具收入報告;

③家庭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提供不動產登記部門,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住房證明;

④屬居住危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為c、d級危房的鑒定報告;

⑤與出租人簽訂的租房協議及出租房屋的產權來源證件;

⑥審核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年審時間安排:2022年度復核工作從9月14日開始,至10月20日結束。

2、年審復核程序

①申請年度復核的住房保障對象,應當到所在街道、鄉鎮領取并填寫《云岡區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復核登記表》,按要求提交相關證件與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各街道、鄉鎮負責對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財產和住房等情況采取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核實,并將申請資料信息報送各相關部門進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信息比對,比對完成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在居住地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對初審調查符合保障條件的,由街道、鄉鎮加注意見后報區住房保障部門。不符合條件的,由街道、鄉鎮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②住房保障部門收到街道、鄉鎮報送的材料后,對初審材料進行核實并出具審核意見。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將審核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符合補貼發放對象。

二、新增申請保障范圍

(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由城鎮戶籍家庭擴大到城鎮常住人口家庭。

包括以下六類對象:

1.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3.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4.新就業無房職工;

5.農業轉移人口;

6.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1)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區本年度規定人均住房面積標準或者無住房的城鎮家庭。

(2)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區本年度規定人均住房面積或者無住房的城鎮家庭。

(3)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至100%之間,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區本年度規定人均住房面積或者無住房的城鎮家庭。

(4)新就業無房職工,是指學校畢業或者部隊復退不滿5年,具有就業地戶籍且無住房的從業人員。

(5)外來務工人員,是指在就業地城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1年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無就業地戶籍的從業人員。

(6)特別是要確保農業轉移人口(包括農民工、鄉村醫生、鄉村教師等)、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術工人、轉移至我區的從業人員等來我區的務工人員以及取得我區居住證的持有人,能夠享有同等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

(二)新增家庭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

①云岡區城鎮居民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的大學生;

②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9102元(云岡區2021年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③住房標準: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自有住房總面積低于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三)在審核中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取消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資格。

1.在3年之內轉讓過住房,且建筑面積超過保障面積標準的。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并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2.申請對象3年之內自有住房被拆遷的,其建筑面積超過保障面積標準且已獲得補償安置的;

3.申請對象家庭成員在市場管理部門注冊法人或個體工商戶,且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的;

4.申請對象家庭成員擁有家庭用車稅后8萬元以上或經營性機動車稅后15萬元以上以及購車2輛以上的,且購車在5年以內的,但車輛在上年度已交易并辦理過戶手續的除外;

5.申請對象擁有非居住類房屋(含營業房、寫字樓等)的,但非居住類房屋出賣、贈與、析產、判決、司法裁定等已滿5年的除外;

6.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有經濟組織和人事部門審批的財政供養人員的,企事業單位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或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不滿5年的新就業職工除外;

7.申請對象已經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售、房改房、單位集資建房、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搬遷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8.其他不得申請的情況。

(四)新增申請資料及申請程序

新增申請對象須填寫《云岡區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提交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家庭收入情況證明材料:屬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證;屬中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單位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本人出具收入報告;新就業無房職工,出具勞動合同,單位收入證明;外來務工人員,出具就業地城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用工備案信息,1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務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暫住證,務工單位收入住房證明;農業轉移人口,出具戶口所在地村委會、鄉政府的農業轉移人口證明,居住地街道、鄉鎮出具暫住證明及就業地城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用工1年以上備案材料或公安機關暫住證;

3.家庭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提供不動產登記部門,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住房證明;

4.屬居住危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為c、d級危房的鑒定報告;

5.與出租人簽訂的租房協議及出租房屋的產權來源證件;

6.審核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申請時間

2022年度新增工作從9月14日開始,至10月20日結束。

(六)申請程序

1.申請家庭應當到所在街道、鄉鎮領取并填寫《云岡區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請表》,按要求提交相關證件與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各街道、鄉鎮負責對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財產和住房等情況采取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核實,并將申請資料信息報送各相關部門進行申請人信息比對,比對完成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在居住地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對初審調查符合保障條件的,由街道、鄉鎮加注意見后報區住房保障部門。不符合條件的,由街道、鄉鎮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2.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社區報送的材料后,對初審材料進行核實并出具審核意見。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將審核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符合補貼發放對象

(七)多部門協查職責分工

各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社區居委會上報資料,審核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

民政部門:負責以聯合辦公等形式組織公安、人社、市場管理等部門審核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情況。

財政部門:負責審核財政供養人員工資信息。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員繳納公積金情況。

公安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家庭人口情況,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車輛、戶籍登記核查信息。

人社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涉及退休人員工資及各項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情況。

市場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從事個體工商戶或者投資辦企業等登記信息。

各街道、鄉鎮部門:負責對申請住房保障的家庭進行登記受理,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財產和居住情況核實并上報,配合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開展住房保障對象年度復核和專項檢查。

三、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標準

2022年度城鎮住房資金補貼標準為,以上六類符合條件的復核及新增保障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及中低收入無房家庭每年每戶補貼3600元、中等偏下收入及中低收入自有房家庭每年每戶補貼2400元;低保戶無房家庭每年每戶補貼6480元、低保戶自有房家庭每年每戶補貼4800元。

四、違規違紀責任追究

(一)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人員

從事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情節嚴重的依法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拒不受理,對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批準其享受住房保障的。

2.群眾觀念淡薄,責任意識不強,對來訪申請對象及群眾不按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或在職責范圍內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態度蠻橫,以各種理由拖延刁難,造成惡劣影響的。

3.不按規定時限程序辦理審核、審批手續,公示與核實,多次出現“人情?!?、“關系?!钡?。

4.通過非法手段騙取、貪污、擠占、挪用保障資金的。

(二)保障對象

保障對象有騙取住房保障補貼資金等行為的,住房保障部門作出責令退出決定,追回冒領金額,拒不退出已領補貼資金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家庭五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相關不良信息記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并函告申請家庭所在社區,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咨詢電話:0352-5022113

咨詢地址:云岡區住房事務中心廉租辦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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