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辦發[2022]14號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大同市云岡區河道包保責任制堤段劃分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有關部門:
《大同市云岡區河道包保責任制堤段劃分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抓好貫徹落實。
大同市云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2日
大同市云岡區河道包保責任制堤段劃分方案
為了貫徹全省防汛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堤防工程管理,保障堤防工程運行安全,強化河道堤防安全管護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基層群測群防作用,根據山西省河長辦《關于印發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河辦〔2021〕31號)、《大同市河長辦關于轉發<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同河長辦[2022]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全區50平方公里以上的6條河流。
二、主要原則
堅持以屬地管理為主,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主要內容
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制是指依托河湖長制工作平臺,逐河逐段落實堤防管理責任,打通堤防管理保護“最后一公里”,建立并施行以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的河道堤防日常管理責任制度。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行政首長對本行政區域內堤防安全負總責。各鄉(鎮)長是本鄉(鎮)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具體責任人。
流域范圍內的村民委員會、機關、團體、部隊及企事業單位為堤防包保責任單位。單位一把手要切實落實堤防包保責任。
四、主要職責
1、堤防包保責任制管理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2、區政府定期、不定期對全區堤防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水利部門負責對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3、鄉(鎮)人民政府為包保責任落實單位,具體負責包保責任制落實,要按年度與轄區內各包保責任單位簽訂包保責任書。
五、責任單位及管理人員職責
1、堤防包保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河道堤防安全包保工作,明確具體管理責任人。
2、堤防包保責任單位在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河道管理單位的統一管理和專業指導下,開展堤防日常巡查,對堤防險工險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易出險區域要建立健全巡查臺賬,實施重點檢查。
3、堤防包保責任單位要定期責成專人對責任堤段進行平整、除草、沖溝修復、排水疏通等日常養護。
4、汛期內,堤段包保責任單位應當加密巡查頻次,配合儲備石料沙袋等搶險物資,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并及時進行維護,堅絕杜絕傷亡情況發生。
5、堤防包保責任單位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積極開展堤防管理保護宣傳,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六、加強監督檢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包保單位堤防管理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2、河道堤防主管部門采取四不兩直、專項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組織對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3、鼓勵社會大眾對堤防包保單位管理維護情況進行監督。包保單位或責任人接到群眾、河湖長或有關部門交轉的舉報投訴,要認真核實,及時解決。
七、實行獎懲制度
1、對在認真履行包保職責,及時發現、消除涉堤安全隱患、避免重大損失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對堤防包保責任單位和人員在包保工作中思想懈怠、玩忽職守等行為,區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